土木工程专业教育认证工作已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为确保后阶段工作扎实推进并取得实效,参考专业认证申请书和自评报告的时间节点要求,特制定下阶段工作计划。
一、分工安排
学校总协调: 曾 革、胡拥军
学院总协调: 曹国辉、郭白泉
持续改进部分: 王新忠
师资队伍和支持条件部分: 付贵海
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及课程体系部分: 毛广湘
学生部分: 贺望林
宣传工作: 王传浩
相关配合部门与具体工作人员由各牵头负责人确定报办公室备案。
院外教学大纲修订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协调各相关院系老师进行。
质评中心负责协调土木院与校领导及各相关部门领导、老师参与专业认证工作,特别是与教务处对接,做好院外主干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
二、工作机制与举措
1.建立工作例会机制。每周四下午组织召开协调会,由教务处、质控中心负责人、认证办公室全体成员参加,必要时请牵头副校长出席,汇总通报工作进展并针对各模块提出的需要和其他模块协调的内容展开讨论,确定处理意见并详细记录备案。
2.集中学习考试,全面了解掌握工程教育认证的规范要求与体系标准,强化全院教职工开展工程教育认证工作的紧迫感、积极性、主动性。由认证办公室组织编写复习大纲并组织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不及格者再组织集中复习补考直至及格通过。
3.成立教学大纲编写审定小组,由彭朝晖任组长,各系室主任为成员。(新版教学大纲编写培训时间:6月25日上午10:00,地点:土木楼南楼512教室。)
4.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专题网站、橱窗、微信、微博、QQ、简报等方式,开展工程教育认证工作专题宣传报道,营造认证评建工作浓厚氛围。
5.举办专题培训。聘请校内外专家开展工程教育认证专题培训。
三、具体任务与要求
(一)学生部分(负责人:贺望林)
内容一:《申请书》部分
1. 第4条“2. 最近三年学生数”;
2. 第5条“4.最近三届毕业生就业情况清单(包括就业单位、单位性质等基本信息)”。
时间节点:第一轮提交时间:7月1日;第二轮提交时间:7月15日;第三轮提交时间:7月20日。
具体责任人:许磊
内容二:《自评报告》部分
1.“1.1 具有吸引优秀生源的制度和措施”;
2.“1.2 具有完善的学生学习指导、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心理辅导等方面的措施并能够很好地执行落实”;
3.“1.3 对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跟踪与评估,并通过形成行评价保证学生毕业时达到毕业要求”;
4.“1.4 有明确的规定和相应认定过程,认可转专业、转学学生的原有学分”共四个部分及其附件证明材料。
时间节点:第一轮提交时间:8月30日。
具体责任人:许磊
(二)持续改进部分(负责人:王新忠)
内容一:《申请书》部分
《申请书》第3条:“5.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
时间节点:第一轮提交时间:7月1日;第二轮提交时间:7月15日;第三轮提交时间:7月20日。
内容二:《自评报告》部分
1.“4.1 建立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机制,各主要教学环节有明确的质量要求,定期开展课程体系设置和课程质量评价。建立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机制,定期开展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
2.“4.2 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以及有高等教育系统以外有关各方参与的社会评价机制,对培养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定期分析”;
3.“4.3 能证明评价结果被用于持续改进”等三个部分内容及其附件证明材料。
时间节点:第一轮提交时间:8月30日。
具体责任人:龙琼、肖明、朱发国、代敏
(三)师资队伍和支持条件部分(负责人:付贵海)
内容一:《申请书》部分
包括《申请书》第四条:“1.专业教师”。
时间节点:第一轮提交时间:7月1日;第二轮提交时间:7月15日;第三轮提交时间:7月20日。
具体责任人:卢英华
内容二:《自评报告》部分(6、师资队伍)
1. “6.1 教师数量能满足教学需要,结构合理,并有企业或行业专家作为兼职教师。”;
2. “6.2 教师具有足够的教学能力、专业水平、工程经验、沟通能力、职业发展能力,并且能够开展工程实践问题研究,参与学术交流。教师的工程背景应能满足专业教学的需要。”;
3. “6.3 教师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本科教学和学生指导中,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
4. “6.4 教师为学生提供指导、咨询、服务,并对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职业从业教育有足够的指导”;
5. “6.5 教师明确他们在教学质量提升过程中的责任,不断改进工作”等五个部分内容及其附件证明材料。
时间节点:第一轮提交时间:8月30日。
具体责任人:周昭明、卢英华
内容三:《自评报告》部分(7、支持条件)
1.“7.1 教室、实验室及设备在数量和功能上满足教学需要。有良好的管理、维护和更新机制,使得学生能够方便地使用。与企业合作共建实习和实训基地,在教学过程中为学生提供参与工程实践的平台”;
2.“7.2 计算机、网络以及图书资料资源能够满足学生的学习以及教师的日常教学和科研所需。资源管理规范、共享程度高”;
3.“7.3 教学经费有保证,总量能满足教学需要”;
4.“7.4 学校能够有效地支持教师队伍建设,吸引与稳定合格的教师,并支持教师本身的专业发展,包括对青年教师的指导和培养”;
5.“7.5 学校能够提供达成毕业要求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包括为学生的实践活动、创新活动提供有效支持”;
6.“7.6 学校的教学管理与服务规范,能有效地支持专业毕业要求的达成”等六个部分内容及其附件证明材料。
时间节点:第一轮提交时间:8月30日。
具体责任人:张再华、贺冉
(四)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及课程体系部分(负责人:毛广湘)
内容一:《申请书》部分
《申请书》第一、二、三、五部分所有内容及整个申请书的整合。
时间节点:第一轮提交时间:8月15日;第二轮提交时间:9月1日;第三轮提交时间:9月25日。
具体责任人:刘益虹
内容二:《自评报告》部分(2、培养目标)
1.“2.1 有公开的、符合学校定位的、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培养目标”;
2.“2.2 培养目标能反映学生毕业后5年左右在社会与专业领域预期能够取得的成就”;
3.“2.3 定期评价培养目标的合理性并根据评价结果对培养目标进行修订,评价与修订过程有行业或企业专家参与”等三个部分内容及其附件证明材料。
时间节点:第一轮(内容)提交时间:6月24日;第二轮(内容)提交时间:7月5日;第三轮(内容)提交时间:7月11日。第一轮附件证明材料提交时间:8月30日。
具体责任人:刘益虹;
审稿人:郑卫民、曾革、曹国辉
内容三:《自评报告》部分(3、毕业要求)
包括毕业要求12条的描述及其指标点细分部分内容及其附件证明材料。
时间节点:第一轮(内容)提交时间:6月24日;第二轮(内容)提交时间:7月5日;第三轮(内容)提交时间:7月11日。第一轮附件证明材料提交时间:8月30日。
具体责任人:刘益虹;
审稿人:郑卫民、曾革、曹国辉
内容四:人才培养方案定稿
包括2016-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的定稿,加入新的毕业要求和培养目标(不含课程体系,课程体系按现有2016-2019方案定稿实施,不再讨论)。
时间节点:第一轮提交时间:7月1日;第二轮提交时间:7月3日;第三轮提交时间:7月15日。
具体责任人:毛广湘、李苗、彭细荣
内容五:《自评报告》部分(5、课程体系)
1.“5.1课程设置能支持毕业要求的达成,课程体系设计有企业或行业专家参与。”;
2.“5.2 与本专业毕业要求相适应的数学与自然科学类课程(至少占总学分的15%)。”;
3.“5.3 符合本专业毕业要求的工程基础类课程、专业基础类课程与专业类课程(至少占总学分的30%)。工程基础类课程和专业基础类课程能体现数学和自然科学在本专业应用能力培养,专业类课程能体现系统设计和实现能力的培养”;
4.“5.4 工程实践与毕业设计(论文)(至少占总学分的20%)。设置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并与企业合作,开展实习、实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结合本专业的工程实际问题,培养学生的工程意识、协作精神以及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和考核有企业或行业专家参与”;
5.“5.5 人文社会科学类通识教育课程(至少占总学分的15%)。使学生在从事工程设计时能够考虑经济、环境、法律、伦理等各种制约因素”等内容及其附件证明材料。
时间节点:第一轮提交时间:7月15日;第二轮提交时间:7月25日;第三轮提交时间:8月5日。
具体责任人:唐葭
内容六:课程教学大纲(一)
包括主干专业课的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写。其中课程教学大纲编写分组情况见附表1。
时间节点:第一轮提交时间:7月1日;第二轮提交时间:7月15日;第三轮提交时间:7月20日。
内容七:课程教学大纲(二)
包括剩余所有专业课及专业基础课(含实践课程)的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写。
时间节点:第一轮提交时间:7月20日。
(五)院外非专业类课程教学大纲修订(负责人:教务处)
内容一:课程教学大纲(三)
包括所有非专业类课程(含实践课程)的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写人工安排、课程大纲编写培训、大纲修订。
时间节点:启动时间为7月1日,第一轮提交时间:7月20日。
具体责任人:各门课程授课老师(含不在土木院上课的老师),其中数学、物理课程大纲编写时由彭细荣负责提专业要求,化学课教学大纲编写时由刘自由负责提专业要求,思政课大纲编写时由刘益虹负责提专业要求。
(六)宣传工作(负责人:王传浩)
1.在学院网站开辟认证工作专栏,实时动态宣传报道认证工作的相关政策、文件、制度及工作进展情况;
2.主办一期工程教育认证工作专题橱窗;
3.与学校宣传部对接,编辑刊发一组工程教育认证工作新闻;
4.每月编辑下发一期《认证工作简报》。
具体责任人:朱发国、代 敏
四、工作纪律
工程教育认证工作事关学院改革发展大计,事关全院师生切身利益,务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明纪律,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强化责任担当,牵头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工作负总责,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具体负责,严格对标目标任务与时间节点,确保落实到位。
严肃追责。推进专业认证工作的质量与效率,与年度绩效考核分配和评优评先直接挂钩;对不作为、慢作为,贻误工作,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按学院相关规定追究责任,情节和后果严重者报学校处理。
土木工程专业工程教育认证办公室
2019年6月21日